为推动各项改革措施稳妥、顺利实施,河南省新乡市建立三项专门机制,抓好三个层面工作落实,对处理信访诉求类事项的过程全方位“监控”,妥善处理、化解矛盾,构建和谐、稳定社会环境,更好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一、建立约谈机制,落实各级责任
坚持问题导向,根据信访诉求主要矛盾指向,妥善处理诉求、解决问题。一是对转县(市、区)受理的诉求事项,不予接待受理或未按照明确要求按时反馈,提示后仍不尽快受理及反馈的,对县(市、区)编办主任进行约谈。二是诉求涉及对象为市直部门的,转交该部门调查,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调查反馈的,对部门主要领导进行约谈。三是要求予以协助调查的部门不予配合,造成逾期未完成反馈的,对该部门分管信访的领导进行约谈。
二、建立预警机制,落实风险评估
将问题前置,强化事前研判,对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提前分析,制定应对措施。一是重点关注当前改革中可能出现的涉及群体权益调整的情况,要提前提示预警,并调研出台相应配套措施,确保人员权益最大程度不受影响。二是重点考虑执行改革各项规定时因政策宣传不到位可能出现的政策误解及社会舆论风险,提前做好政策宣传、统一工作口径,加大力度正面引导,营造良好舆论环境。三是重点关注改革后配套措施落实情况,提前与有关部门做好谋划,保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落实问责追责,建立回访机制
抓好对于信访诉求事项受理工作存在问题的问责追责。一是经调查确定的被诉求方不主动作为,不认真对待问题,消极塞责避重就轻,引起矛盾进一步发展的情况的。二是经调查确实存在落实政策不到位,导致问题久悬不决的。三是应积极处置但推诿扯皮导致问题悬而不决引起群众不满矛盾激化的。对于因以上三种情况导致出现稳定隐患的,根据情节轻重进行问责,对于情形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