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编办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总体安排,新乡市编办密切联系有关单位,按照时间节点安排部署,稳妥推动建立“三馆”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
一是认真学习,组织开展调研。深入学习领会全省“四馆”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培训班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向有关单位及其举办单位传达贯彻工作要求,商议试点选择及后续工作开展机制,选择新乡市图书馆、新乡市平原博物院、新乡市群众艺术馆三家事业单位作为试点,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
二是完善制度,细化工作要求。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联合出台《新乡市“三馆”建立健全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新编办[2015]112号),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节点,并要求年底前制定试点单位《章程》,完成“三馆”理事会及执行机构的筹建工作并接受检查验收,全面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
三是明确分工,规范指导推进。建立试点工作统一协调机制,同市文广新局共同协作推进试点工作开展。市编办借鉴本市已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单位的经验,从政策把握,理事会筹备到章程草拟等方面为试点单位提供经验指导。市文广新局在配套政策制发和组织领导实施上给予支持和配合,并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督导力度,确保各项任务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