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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编办“三提前”强力推进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2015-01-26 11:10  

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统一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新乡市编办提前部署,对全市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制度进行改革,全面推进实施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一是提前出台政策,完善制度。认真学习借鉴中央、省编办文件精神,出台《改革完善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制度有关事宜办法》,对该市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制度进行改革完善,迅速做好年检制度改革各项准备工作。在制定政策和年检改革实施方案的过程中,进一步明确了操作办法:一是将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各个环节工作和重点突出强调,便于市直有关单位和县(市、区)编办理解掌握,增强操作性和执行性。二是是增加了国家登记局新近公布的开办资金确认登记的有关内容和附件,明确了开办资金确认的工作程序和方法。三是积极与市编办电子政务中心接洽,探讨建立登记管理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有关事宜,为下步工作奠定基础。

二是提前召开会议,做好准备。11月底,召开了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改革工作会议,市直各有关部门人事科长及所属事业单位专办人员,所辖县(市、区)编办分管登记管理工作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主要对事业单位年检制度改革的具体操作、年度报告公示及责任界定、开办资金验资登记改革等事项进行详细讲解,在“为什么要改”、“改了什么内容”、“应注意的几个问题”和“有关要求”等方面作了一一说明,对改革完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解释,对比并区别了新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变动内容及具体解释,对新的年度报告书的样式及填写内容作了统一说明,并就开办资金验资制度改为确认制度的主要内容作了详细的讲解,着重对大家比较关注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解析。会议还对中编办下发的《关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进行了重申和强调。

三是提前印发通知,蓄势待发。元旦前夕,印发《新乡市编办关于2014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有关问题的通知》,并通知到每家事业单位。今年是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制度改革的第一年,为确保工作稳步、顺利开展,新乡市编办在认真学习国家“事业单位在线”有关文件要求和办事流程的基础上,对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对象、公示时间、公示内容、公示程序和有关要求做出了明确规定。针对事业

单位的实际问题,制作了《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告知单》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填写规范》,对申报程序、应提交的纸质文件材料及注意事项做了明确规定,并以年度报告书为样本,逐条逐项的解释并规范了应填写内容的标准格式,确保从网上填写到纸质材料报送,涉及各项工作怎么做,各项表格怎么填,都一目了然。在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开始后,针对出现的新问题,又在事业单位专办员工作群增加了设立、变更、年报、证书补领及注销的工作指南,确保各项申报一次通过,迅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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