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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委编办“三项措施”完成市公安机关城区分局改革工作
2020-07-17 11:03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重要论述以及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新乡市委编办进一步巩固机构改革成果,深化公安机关城区分局机构设置,全面提升基层公安工作整体效能。

一是加强学习,夯实工作基础。深入学习省委编办、省公安厅关于公安机关城区分局机构设置的意见,积极向省委编办相关业务处室请示沟通,吃透改革精神,准确把握改革方向,做好政策解读,为改革工作夯实政策基础。同时,对公安机关机构编制现状进行认真梳理和分析研究,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是加强沟通,统筹机构设置。按照公安城区分局设置原则,全面掌握市辖区(含开发区)设置、所辖街道办事处(乡镇)及常住人口等现状,及时了解兄弟地市改革推进情况及做法,加强与市公安局的密切联系,撤销现设的城区派出所(分局),科学提出城区分局调整方案,同时确定下辖派出所设置意见。

三是加强分析,优化资源配置。为进一步理顺公安体制机制,补充一线警力不足短板,按照“做强基层,做实基础”的思路,结合辖区人口、案件量等因素,科学提出编制分配原则,合理设置内设机构,实现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真正向一线倾斜,切实优化编制资源配置,提高基层公安机关实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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