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新乡市委书记张国伟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中央编办机构编制法治建设工作座谈会和中央编委《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主要精神,研究全市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围绕贯彻落实中组部副部长、中央编办主任周祖翼同志在机构编制法治建设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不断提升我市机构编制法治建设水平,提出明确要求:一要强化法治意识。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机构编制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牢记党管机构编制、编制就是法制,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严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断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二要健全管理制度。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水平,不能仅凭经验,必须加强制度建设、法规建设,要有一套办法、制度、规定”的重要论述,对现有的机构编制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在《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确定的基本框架内,着力补齐法规制度短板,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市机构编制管理制度体系。三要落实报告制度。要围绕谁来报、报什么、怎么报、如何审、结果怎么用等制定具体的操作办法,以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为抓手,推动我市机构编制管理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各级党委(党组)和编委是机构编制报告的主体,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四要带头作好表率。市委常委部门和市级领导要带头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带头执行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带头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带头抵制“条条干预”,带头维护机构编制的严肃性、权威性,为全市各级各部门作好表率。